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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五部门联手开展城市地下管线普查工作

发布时间:2014-12-30      阅读次数:1093

(本刊讯)2014年12月1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能源局五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开展城市地下管线普查工作的通知》,推进全国城市地下管线普查工作。此次城市地下管线普查工作是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城市地下管线建设管理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4]27号),全面查清城市范围内的地下管线现状,获取准确的管线数据,掌握地下管线的基础信息情况和存在的事故隐患,明确管线责任单位,限期消除事故隐患。各城市在普查的基础上,整合各行业和权属单位的管线信息数据,建立综合管理信息系统,满足城市规划、建设、运行和应急等工作需要;各管线行业主管部门和权属单位建立完善专业管线信息系统,满足日常运营维护管理需要。

根据通知,此次普查要求全面查清城市范围内的供水、排水、燃气、热力、电力、通信、广播电视、工业等管线及其附属设施以及各类综合管廊。除此之外,此次普查还要求开展地下管线事故隐患排查,要求全面摸清地下管线存在的结构性隐患和危险源,特别是要查清重大事故隐患,包括隐患地点、隐患类别、隐患部位、隐患描述、责任单位、责任人、是否有安全标识、是否采取整改和防护措施等。

通知明确了此次普查实行属地负责制,由各城市人民政府统一组织实施。各城市要明确牵头部门,制定总体工作方案,指导、督查、协调各管线行业主管部门和权属单位建立工作机制,制定相关规范,组织好普查成果验收和归档工作。通知同时确定了普查的时间表:2015年3月底前,各地要将普查工作方案报送住建部;住建部等五部门将于2015年7月底前对各地地下管线普查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检查;各城市及管线行业主管部门和权属单位要在2015年底前完成城市地下管线普查,建立完善城市地下管线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和专业管线信息系统。各省(市、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会同通信、广播电视、安全监管、能源主管部门于2016年3月前将所辖范围内普查工作完成情况和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情况上报住建部等五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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